第三章 有情──人類為本的佛法
第一節 佛法從有情說起
有情的定義
凡宗教和哲學,都有其根本的立場;認識了這個立場,即不難把握其思想的重心。佛法以有情為中心、為根本的,如不從有情著眼,而從宇宙或社會說起,從物質或精神說起,都不能把握佛法的真義。
梵語「薩埵」,譯為有情。情,古人解說為情愛或情識;有情愛或有情識的,即有精神活動者,與世俗所說的動物相近。薩埵為印度舊有名詞,如數論師自性的三德──薩埵、刺闍、答摩中,即有此薩埵。數論的三德,與中國的陰陽相似,可從多方面解說。如約心理說,薩埵是情;約動靜說,薩埵是動;約明闇說,薩埵是光明。由此,可見薩埵是象徵情感、光明、活動的。約此以說有精神活動的有情,即熱情奔放而為生命之流者。般若經說薩埵為「大心」、「快心」、 [P44] 「勇心」、「如金剛心」,也是說他是強有力地堅決不斷的努力者。小如螻蟻,大至人類,以及一切有情,都時刻在情本的生命狂流中。有情以此情愛或情識為本。由於衝動的非理性,以及對於環境與自我的愛好,故不容易解脫繫縛而實現無累的自在。
有情為問題的根本
世間的一切學術──教育、經濟、政治、法律,及科學的聲光電化,無一不與有情相關,無一不為有情而出現人間,無一不是對有情的存在。如離開有情,一切就無從說起。所以世間問題雖多,根本為有情自身。也就因此,釋尊單刀直入的從有情自體去觀察,從此揭開人生的奧秘。
有情──人生是充滿種種苦迫缺陷的。為了離苦得樂,發為種種活動,種種文化,解除他或改善他。苦事很多,佛法把他歸納為七苦;如從所對的環境說,可以分為三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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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苦、老苦、病苦、死苦──對於身心的苦
愛別離苦、怨憎會苦────對於社會的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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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求不得苦────────對於自然的苦
生、老、病、死,是有情對於身心演變而發生的痛苦。為了解免這些,世間有醫藥、衛生、體育、優生等學術事業。生等四苦,是人生大事,人人避免不了的事實。愛別離、怨憎會,是有情對於有情(人對社會)離合所生的。人是社會的,必然與人發生關係。如情感親好的眷屬朋友,要分別或死亡,即不免愛別離苦。如仇敵相見,怨惡共住,即發生怨憎會苦。這都是世間事實;政治、法律等也多是為此而創立的。所求不得苦,從有情對於物欲的得失而發生。生在世間,衣食住行等資生物,沒有固然痛苦,有了也常感困難,這是求不得苦。『義品』說:「趣求諸欲人,常起於希望,所欲若不遂,惱壞如箭中」,這是求不得苦的解說。
還有說得更具體的,如『中阿含』『苦陰經』說:「隨其技術以自存活,或作田業,……或奉事王。……作如是業求圖錢財,……若不得錢財者,便生憂苦愁戚懊惱。……若得錢財者,彼便愛惜守護密藏。……亡失,彼便生憂苦愁戚懊 [P46] 惱。……以欲為本故,母共子諍,子共母諍,父子、兄弟、姊妹親族展轉共諍。 ……以欲為本故,王王共諍,梵志梵志共諍,居士居士共諍,民民共諍,國國共諍;彼因鬥諍共相憎故,以種種器仗轉相加害,或以拳扠、石擲,或以杖打、刀斫」。為了解決這些,世間提倡增加生產,革新經濟制度等。但世間的一切學理、制度、技術,雖能解除少分,而終究是不能徹底的。如世界能得合理的和平,關於資生的物質,可能部分解決。但有情的個性不同,體格、興趣、知識等不同,愛別、怨會等苦是難於解免的。至於生死等苦,更談不上解決。一般人但能俯首的忍受,或者裝作不成問題。世間離苦得樂的方法,每每是舊問題還沒解決,新問題又層出不窮,總是扶得東來西又倒!這是由於枝末的而不是根本的。如從根本論究起來,釋尊總結七苦為:「略說五蘊熾盛苦」。此即是說:有情的發生眾苦,問題在於有情(五蘊為有情的蘊素)本身。有此五蘊,而五蘊又熾然如火,這所以苦海無邊。要解除痛苦,必須對此五蘊和合的有情,給予合理的解脫才行。所以佛法對於生產的增加,政治的革新等,雖也認為確要,但根本而徹底的 [P47] 解脫,非著重於對有情自身的反省、體察不可。
進一步說:有情為了解決痛苦,所以不斷的運用思想,思想本是為人類解決問題的。在種種思想中,窮究根本的思想理路,即是哲學。但世間的哲學,或從客觀存在的立場出發,客觀的存在,對於他們是毫無疑問的。如印度的順世論者,以世界甚至精神,都是地水火風四大所組成;又如中國的五行說等。他們都忽略本身,直從外界去把握真實。這一傾向的結果,不是落於唯物論,即落於神秘的客觀實在論。另一些人,重視內心,以此為一切的根本;或重視認識,想從認識問題的解決中去把握真理。這種傾向,即會產生唯心論及認識論。依佛法,離此二邊說中道,直從有情的體認出發,到達對於有情的存在。有情自體,是物質與精神的緣成體。外界與內心的活動,一切要從有情的存在中去把握。以有情為本,外界與內心的活動,才能確定其存在與意義。 [P4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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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│ 根 │ │ 心、根情、外界均為多層之圓所包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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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外│ │心│ │界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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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│ 情 │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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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情為物質與精神的和合,所以佛法不偏於物質,也不應偏於精神;不從形而上學或認識論出發,而應以現實經驗的有情為本。佛法以為一切是為有情而存在,應首先對於有情為徹底的體認,觀察他來自何處,去向何方?有情到底是什麼?他的特性與活動的形態又如何?不但體認有情是什麼,還要從體認中知道應該如何建立正確的人生觀。
探究人生意義而到達深處,即是宗教。世界的宗教,各種各樣的,含義也大有出入。但有一共同點,即人類苦於外來──自然、社會以及自己身心的層層壓 [P49] 制,又不能不依賴他、愛好他;感到自己的缺陷、渺小,而又自信自尊,想超越他、制用他。有情在這樣的活動中,從依賴感與超越感,露出有情的意向,成為理想的歸依者。宗教於人生,從過去到現在,都是很重要的。不過一般的宗教,無論是自然宗教,社會宗教,自我宗教,都偏於依賴感。自己意向客觀化,與所依賴者為幻想的統一,成為外在的神。因此有人說,宗教是必然有神的。他們每以為人有從神分出的質素,這即是我們的自我、心或靈魂。如基督教說:人的靈是從上帝那裡來的。中國也說:天命之為性。藉此一點性靈,即可與神接近或合一。他們又說:人的缺陷罪惡,是無法補救的,惟有依賴神,以虔誠的信仰,接受神的恩賜,才有希望。所以一般宗教,在有情以外,幻想自然的精神的神,作為自己的歸依處,想依賴他而得超脫現實的苦迫。這樣的宗教,是幻想的、他力的。佛教就不然,是宗教,又是無神論。佛說:有情的一切,由有情的思想行為而決定。佛教的歸依向上、向究竟,即憑有情自己合法則的思想與行為,從契合一切法的因果事理中,淨化自己,圓成自己。所以歸依法,即以因果事理的真相 [P50] 為依歸,歸依佛與歸依僧,佛與僧即人類契合真理──法而完成自己的覺者;歸依即對於覺者的景仰,並非依賴外在的神。佛法是自力的,從自己的信仰、智慧、行為中,達到人生的圓成。佛法與一般宗教的不同,即否定外在的神,重視自力的淨化,這所以非從有情自己說起不可。
第二節 莫辜負此人身
人在有情界的地位
有精神作用的一切有情,佛經分為五趣──天、人、畜生、餓鬼、地獄。此五類,即世間的存在者,有高級的,有低級的。在我們所住的世間,有人、有畜生、也有鬼。畜生,如空中的飛鳥,水中的魚龍,地上的走獸。有無足的,兩足的,四足的,多足的;有一棲的,兩棲的,三棲的種種。也稱為傍生,即一切禽獸,蟲魚的總稱。鬼,常人雖不易見到,但是住在此世間的。人類對於鬼的確信,或由於夢見死亡的眷屬,或由於疫病及病人的所見所聞,或由於跳神扶乩等神秘現象。其中最主要的,為見到死亡者的孤苦饑渴,如『易 [P51] 』所說的「遊魂為變」。這雖有無財、少財、多財──如血食之神的差別,從饑渴苦迫得名,常稱之為餓鬼,傳說:唯有生在餓鬼中,才會享受兒孫的祭祀。這是有情的一類,與中國「人死為鬼」的思想不同。比人高一級的是天,天中也有高級與低級的,低級的天,是鬼、畜中有大福報者。如四王天中的毘樓博叉,是龍王,是畜生,毘沙門是夜叉,是鬼。四王天以上的帝釋天,才是人身的;但為帝釋守衛的,也還是鬼、畜之類。比人間低一級的,是地獄。地獄為各宗教所共同承認的。佛經說主要是八熱地獄,基督教也說地獄中是火。佛經與舊約都有「現身入地獄」的記事:大地裂開,人為從地湧出的火燄所籠罩,墜入地心。地獄在地下,即地球中心,地心確是火熱的。經上又說有八寒地獄,或與南北極有關。總之,是比人間更苦的,有從人身也有從鬼畜而下墮的。五趣有情的高下分布,是這樣: [P5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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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│ 畜生 │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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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│ 人 │地獄 線條應為弧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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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│ 餓鬼 │ 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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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此圖,可知人在五趣中,位居中央。上有快樂的天堂,下是極苦的地獄;兩旁是畜生與餓鬼,雖在此人間,但遠不及人類。五趣各是有情的一類,而人為五趣的中心,為有情上升下墮的機紐。此人本的有情觀,與中國一般的鬼本論非常不同。
人類的特勝
五趣中,平常以為天上最好,地獄最苦,這是一般宗教的傳統見識。怕墮地獄,求生天國,是他們共同的要求。佛法獨到的見地,卻以為人間最好。這因為一切有情中,地獄有寒熱苦,幾乎有苦無樂;畜生有殘殺苦,餓鬼 [P53] 有饑渴苦,也是苦多於樂。天上的享受,雖比人類好,但只是庸俗的,自私的;那種物質欲樂,精神定樂的陶醉,結果是墮落。所以人間最好,經中常說「人身難得」的名言。『增含』「等見品」說:某「天」五衰相現──將死時,有「天」勸他說:你應求生善趣的人間。人間有什麼值得諸天崇仰呢?經上接著說:「諸佛世尊皆出人間,非由天而得也」。這即是說:諸佛皆在人間成佛,所以人為天的善趣,值得天神的仰慕。
成佛,是體悟真理,實現自由。佛陀說法,即是宣揚此真理與自由之光。真理與自由,是天國所沒有的,有的只是物欲與定樂。諸天是享樂主義者,不能警覺世間的苦難,不能策發向上,所以惟有墮落,不能獲得真理與自由。釋尊曾說:「我今亦是人數」(增含四意斷品)。這可見體現真理而解脫成佛,不是什麼神鬼或天使,是由人修行成就的。惟有生在人間,才能稟受佛法,體悟真理而得正覺的自在,這是『阿含經』的深義。我們如不但為了追求五欲,還有更高的理想,提高道德,發展智慧,完成自由,那就惟有在人間才有可能,所以說「人身難得」。 [P54]
佛陀何以必須出在人間?人間有什麼特勝?這可以分為四點來說:一、環境:天上太樂,畜生、餓鬼、地獄──三途太苦。太樂了容易墮落,太苦了也無力追求真理與自由。人間也有近於這兩邊的形態:如生活寬裕,遺產豐富的,由於物質的過分享受,窮奢極欲,每每汩沒自己,弄到墮落而後已。反之,太貧苦了,由於生活的逼迫,為衣食等所苦,或作殺盜等惡業,少有機會能從事學問,追求真理與自由。苦樂均調的人間,尚有此種現象,何況極樂的天堂,極苦的地獄!經上說:帝釋天為了佛法,特來世間稟受,但他在享受五欲時,竟然完全忘記了。太樂太苦,均不易受行佛法,唯有苦樂參半的人間,知苦而能厭苦,有時間去考慮參究,才是體悟真理與實現自由的道埸。二、慚愧:『增含』「慚愧品」說:「以其世間有此二法,……不與六畜共同」,這是人畜的差別處。人趣有慚愧心,慚愧是自顧不足,要求改善的向上心;依於尊重真理──法,尊重自己,尊重世間的法制公意,向「輕拒暴惡」,「崇重賢善」而前進。這是道德的向上 [P55] 心,能息除煩惱眾惡的動力,為人類所以為人的特色之一。三、智慧:三惡趣是缺少智慧的,都依賴生得的本能而動作,人卻能從經驗的記憶中,啟發抉擇、量度等慧力,能設法解決問題。不但有世俗智,相對的改善環境、身心,而且有更高的智慧,探求人生的秘奧,到達徹底的解脫。人間的環境,苦樂兼半,可以從經驗中發揮出高尚的智慧。如不粗不細的石頭,能磨出鋒利的刀劍一樣。四、堅忍:我們這個世界,叫娑婆世界,娑婆即堪忍的意思。這世間的人,能忍受極大的苦難,為了達到某一目的,犧牲在所不惜,非達到目的不可。這雖也可以應用於作惡,但如以佛法引導,使之趨向自利利他的善業,即可難行能行,難忍能忍,直達圓滿至善的境地。這四者,環境是從人的環境說;後三者,是從人的特性說。『婆娑論』解說人為「止息意」、「忍」、「末奴沙」三義;『起世經』等說「勇猛」、「憶念」、「梵行」三事的勝於天上,與今所說的三者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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慚愧──止息意──梵行勝
智慧──末那沙──憶念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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堅忍──忍────勇猛勝
這樣,諸佛皆出人間成佛,開演教化,使人類同得正覺。佛法不屬於三途,也不屬於諸天,惟有人類才是佛法的住持者,修學者。人生如此優勝,難得生在人間,又遇到佛法,應怎樣盡量發揮人的特長,依佛陀所開示的方法前進。在沒有完成正覺的解脫以前,必須保持此優良的人身。若不能保持,因惡行而墮入三途,或受神教定樂所蒙惑,誤向天趣──長壽天是八難之一,那可以說是辜負了人身,「如入寶山空手回」! [P5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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