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法的大綱,不出乎四諦。
一、「苦」:我們有了這個身心組合的個體,就不能沒有苦了。對自己的身心來說,就有生苦,老苦,病苦,死苦。對人及眾生的關係來說,就有恩愛別離苦,怨瞋聚會苦。對外物的取用來說,就有求不得苦。因為世間的一切,都是無常變化的,不穩定的,不永久的,所以好事也不能滿足,何況不如意的事!這當然就成為各式各樣的苦了。各式各樣的苦痛,根木就是我們自己,我們這個身心 [P220] 的組合。有了這個,怎能沒有苦呢?
二、「苦之集」:說到苦的原因,主要是內心的煩惱。煩惱多得很,貪呀,瞋呀,癡呀,慢呀,還有種種的不良心理。但其中,一切都為自己著想,從「我見」而來的自私自利,要算最根本了。為自己著想,就處處起愛著──愛著自己,愛著與自己有關的一切。有了愛著,苦就來了。譬如樹上的枯葉落下,你覺得無所謂,這就因為你沒有愛著他。如這是你心愛的花,忽然被折落了,那你說不定就會跳起來,哭出來,時常想起而心裡難過。現生的事情是這樣,來生也是那樣。因為內心有了愛著,說話做事,都會留下一種束縛自己的力量。這種能招感來生苦果的力量,叫做業。有了煩惱,業,生死的苦痛就會延續下去。這像油燈一樣,不斷的加油,換上燈芯,燈光也就會一直的延續下去。
三、「苦之滅」:修學佛法,達到了沒有煩惱,沒有苦痛,那種證悟的境界 [P221] ,叫做滅,也就是涅槃。但是,如生來就瞎眼的人,不能了解光明是什麼。從來離不了生死大苦的眾生,也就不能想像到沒有生死的涅槃(滅),到底是怎樣的。不過可以方便說明的,涅槃是:沒有動亂,就是平靜;沒有苦痛,就是安樂;沒有變化,就是永恆;沒有束縛,就是自由;沒有黑暗,就是光明。還可以從比喻來了解,涅槃像:烏雲散了而日光遍照,暴風定了而波平如鏡一樣。總之,這是解脫苦痛的「寂滅」。
四、「滅苦之道」:滅除苦痛的道,是八正道。最重要的,是「正見」。對於世間的一切,知道有善也有惡,有業也有報,有前生也有後世,有凡夫也有聖人。這樣的世間,更知道他是變化無常的,苦的;凡是無常與苦的,就是空的,無我的。這樣的認識,成為堅定的見解,叫正見。更加以深刻的思想,內心要求他實現,叫「正思惟」。內心既有了正確的見解,要求實現的思想,那就在身體的行為上,語言文字的說明上,經濟生活上,一定會成為正確的,叫做「正業」,「正語」,「正命」了。有了正確的內心,正確的外行,努力去修習,叫「正 [P222] 精進」。對於正見,念念不忘,叫「正念」。念念不忘,到達了心意的集中,就叫「正定」。在正定中,正見就成為清淨的智慧,能覺悟空無我的真理,能斷除我見、貪愛等煩惱。這樣,就能得到解脫眾苦的涅槃寂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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