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rch 23, 2009

欲與離欲 [印順法師]

十二、欲與離欲

一 「欲」是什麼

「欲」是什麼,一般佛教界(通俗的佛教),缺乏明確的界說。有說是欲望;有解說為難填的「慾」壑。不問欲是什麼,總之是都把欲看作可咒詛的、應厭離的。當然,「離欲」、「斷欲」、「呵棄諸欲」等,是佛所一再開示的,毫無疑問。但如無簡別的,解說為斷絕欲望,這就難怪──世間學者要把佛法的人生態度‧看作向後勦絕;佛教徒自身,也流於消極而奄奄無生氣了!對於「欲」,無論是為了自修、為了佛教,佛教界是應該認清而有一正確態度的!

佛法中,本有「善法欲」,為信修趣證的重要因素。然「善法欲」一詞,非常生疏,而大家只是著重於染欲的厭離。這也許有受中國文化的影響吧!在中國 [P370] 古典中,欲是偏重於穢染的。如說:「欲不可縱」;「懲忿窒慾」;「不見可欲,使心不亂」等。這點,姑附記於此。

現在,先從雜染的欲來說。說到「欲」,便應留意到「離欲」。欲與離欲,佛法中有廣狹二義。一、廣義是:如經上說:「能離欲界欲,及離色界欲;入真諦現觀,能離一切欲」。這是通稱三界修所斷煩惱(思惑)為欲;離欲,即斷盡一切修惑而究竟解脫。所以聖彌勒說:「離欲者,謂於修道離欲究竟」;「修道所斷一切行斷,名離欲界」。二、狹義是指欲界修惑而說,如修得初禪,必須「離欲及惡不善法」。從「欲」的字義去考究,相信欲的本義,確是約欲界而說。欲界,無疑是染欲最強的,尤其是男女欲,所以稱為欲界。佛經中,凡與上界煩惱相對的欲界煩惱,每以欲立名。如三愛中,對「有愛」而立「欲愛」;七隨眠中,對「有貪」而立「欲貪」;三漏中有「欲漏」;四瀑流中有「欲瀑流」。可是,這雖說是欲的本義,也可說是欲的淺義。在印度舊有的宗教思想中,人間,(欲)天上,魔宮,都是有男女欲的,都是生死而無常的。超過了這,便到達常 [P371] 恆自在喜樂的梵界。但依佛陀的如實知見,認為離此人、天、魔──欲界而到達的梵界,還沒有出離生死,並非究竟。這種繫縛生死的(梵天以上的)惑力,也就叫做欲,所以立為三界欲。要斷盡三界的修惑,才是究竟的無欲界,才是究竟的解脫。

在三界中,欲是側重於欲界的。但在煩惱中,欲是側重於「愛行」的。這是說:佛說的生死根本,不外乎無明與愛。如約三界來說,從來的小乘、大乘,都一致的分為二類:見道所斷的,見行的認識錯誤;修道所斷的,愛行的情意倒亂。如就欲界人類,發展得明顯來說(餘界,餘趣,或由於定力所伏,或由於知識蒙昧,都不顯了),那便是見與欲了。佛說:以欲為本,所以民民共諍,王王共諍。以見為本,所以宗教師也彼此相諍。欲是愛行的,有時與貪愛並無多大差別,如說:「貪異名者,……亦名為欲」。「彼愛,亦名希求,亦名欣欲」。不過從其特性而說:欲是「於彼彼境界隨趣希樂」,有著向外(實也通於向內)希求的特性。而愛是更重於希求自體的存在。貪,是「於受用喜樂堅著」,現出染著 [P372] 而戀戀不捨的情形。總之,約染欲來說,欲與貪及愛,大致是相同的,不過欲特重於欲界的物欲(向外希樂)。

二 事欲的分折

從欲界人類的欲來說,一般都分為「五欲」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識,由於觸對妙色(色彩,形態,動作)、聲、香、味、觸──五種可意的境界,所引起喜樂希求,耽著不捨的欲。還有男女淫欲,是觸欲所攝,也通於色聲香欲。這是欲界所特有的,但欲天的淫欲極輕,旁生等也不因此引起過重的憂苦;而人類的男女欲,顯然的成為社會一大問題,有著無邊歡笑,而實在是包含著無數眼淚。愛欲的「味」最深,「過患」也最重,所以「出離」的道,最為佛法所重視。五欲及淫欲,為欲界的特徵,實也就是人類最主要的欲事。

如隨事分類,經論所說極多,最扼要的,是「三種受欲者圓滿差別」。三種是:「一、資產圓滿;二、自體圓滿;三、廣大殊勝有情供養圓滿」。人類有了 [P373] 自體──身心的存在,即對於自體有圓滿欲。有自體,不能沒有物資的生活,所以有資產的圓滿欲。生就不能沒有父母,有家庭,有社會,自然會引發廣大的眷屬圓滿欲。這是以自體為本,而對於自身、社會、物資所起的愛欲。這三種受欲圓滿,也是互相關涉的,如飲食欲,屬於物資欲,然「樂受欲者,為受諸欲,食於所食」。諸欲,即為了「倡蕩」(淫欲),為了「憍逸」(少壯、無病、長壽),為了「飾好」、「端嚴」 (姿色的美好)。其中除了淫欲,都與自體有關;自體圓滿,就是保持青春,體力勇健,形色端嚴,壽命延長,以及未來生命的永續。

與自體相對的有情與資產,即境界欲,略有攝受與資用二門。攝受,是攝屬為自己的,是佔有欲。資用是成為身心所受用的,是享受欲、支配欲。攝受的,可以成為資用的;但如荒郊的野花,你並不攝受他,並沒有把他看作自己的私有物,卻可以受用他的美色與芳香。又如存在銀行的存款,是屬於你的,可是在這生中,你不一定能使用他。積穀千倉的食物,也如此。經論中,有七攝受事,六 [P374] 種所攝受事,十種身資具,四資具,六種別欲,十種貪事等種種分類,總括的列如下表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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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欲與離欲

上來所說,是偏於欲界的,尤其是偏於物欲的,還不曾總攝一切。現在來論究這些物欲:飲食、男女、房舍、田園,這些真的是欲嗎?如這些是欲,那末離欲的,就不應該見色聞聲,不應該穿衣吃飯了!如果不是的,那經論中為什麼要稱之為欲?這些,佛確是稱之為欲的,尤其是男女的淫欲。然「諸欲自性,略有 [P377] 二種,一者事欲,二者煩惱欲」。上面所說的是事欲,是依此而起欲的,是欲所耽著希求的,是「欲具」而假名為欲,不是真欲。真正的欲,是「欲貪、欲愛、欲藏(阿賴耶)、欲護、欲著」──喜樂耽著貪染相應欲。所以說,「世諸妙境非真欲,真欲謂人分別貪」。又說:「欲,我知汝本,意以思想生;若我不思汝,爾時則不生」。煩惱欲,才是真正的欲體;離煩惱欲才是究竟的離欲。

對於染欲,可以這樣說:人天乘是節欲的,小乘是離欲的,大乘是化欲的。其實,小乘以離煩惱欲為本,而相當重視外界的事欲;大乘是特重於離煩惱欲的。以智慧而做到究竟離欲,在原則上,大小乘並無差別。

說到佛法對欲的態度,應先說到印度當時的情況。一分是在家的樂行人,是縱欲的。一分是(外道)出家的苦行人,是禁欲的。苦行者,不但絕男女欲,而且對飲食(有的日食一麻一麥,服水吸氣),衣服(有的索性裸體),住處「有的臥在荊棘上),都以最刻苦的生活來磨鍊自己。釋尊出世時,苦行正風行於恆河兩岸,受到民眾的尊敬。佛的根本立場,是宣告遠離「苦行」與「樂行」的二 [P378] 邊,而遵行中道的態度。這就是確認事欲的不可縱,也無法脫離,而惟有以智化情,而離煩惱欲。在對於外物的態度上,出家的比丘生活,適應當時的出家制,「少欲知足」,多少引用苦行的一分長處,但決與苦行外道不同。除了男女淫欲,佛說「是障道法」,絕無通融而外,遠離資具欲,但衣食住處,都不過分的菲薄。遠離眷屬欲,也不妨大眾和合而住。佛與一般比丘,就是這樣的。不過,出家弟子中,有自以為獨覺種性的,遵行刻苦的頭陀生活。更有自以為是佛的提婆達多(末了叛教),宣稱「五法是道」,採取絕端的苦行生涯。

聲聞佛教,雖不以苦行為道(有的以四聖種為道,而立四十一道品,但不為一般所公認),著重於出離「煩惱欲」,但對於「事欲」,確是相當重視的。出家的特色,便是遠離男女、眷屬、資財的事欲,過著「少欲知足」的恬淡生活。就是在家佛弟子,對憍奢的欲行,也不會贊同的。艷麗的色相,美妙的音樂,醉人的芳香等五欲,誘惑力極強。就是豐富的利養(生活資具),崇高的名聞,也每使人蕩情失志,沈沒於欲海之中。 [P379]

關於這些欲事,不能不贊同一分古德的見解。因為這些五欲──男女、飲食、名譽等,雖不是真欲,但對於人類的根識(感官經驗),卻有一種客觀的相對的清淨性(美),能引發相對的(不永久、不徹底)喜樂,使一般人不自主的為他而迷醉。對於這些,根本的對策,當然是遠離煩惱欲,「定動慧拔」,不受他的誘惑。然在沒有離煩惱欲以前,對於這些事欲,不能不提高警覺,嚴加防範,以減輕、抑低煩惱欲的衝動;佛法的戒學,便是著重於此的。例如匪患,根治的方法,當然是思想感化,生活安定。但在生活艱困,思想混亂時期,鎮壓、圍堵等,都不能說是無用的。否則,泛濫橫決,弄到國破家亡,又從那裡去作思想感化,安定生活的工作。所以,佛法對於五欲──利養、名聞等,所取少欲知足(這其實是沒有標準的,依人的欲愛而定)的態度,目的在此,並非為了苦行而苦行,或者認為非受苦不可。

種種事欲中,對於衣食住等資財,出家是完全放棄了。出家後的理想生活,是隨緣的化乞,一身以外無長物(「長物」,是規定以外的多餘物)。但屬於佛 [P380] 教公有的,公開於大眾前的「淨施」物,出家人也容許保有。出家時,遠離了父母眷屬,但在出家僧團中,同參道友,親教近住,還是和合得如一大家庭。對於眷屬,資財的出家生活,在家眾是做不到的,而在家眾也能同樣的離煩惱欲。

不過,男女和合欲事,出家是絕對不許的。雖然,淫欲並非生死根本,色界以上,地獄以內,都沒有淫欲事,而照樣的還在生死海中。但由於欲界諸欲中,淫欲力是最強的,縛人最深的。經中喻如繩索,從破皮、穿肉而一直到斷髓。非法的邪淫,固然是糾紛,苦痛的根源;就是夫婦正淫,也是纏綿牽繫,欲染深徹骨髓。為了家庭,為了經濟,每不能不牽就事實,而使自己的信念、德行、學業,受到慘重的毀滅。「淫欲是障道法」,不問你反對也好,懷疑批評也好,佛是這樣絕對的宣說(四無畏之一)。那末在家佛弟子,怎麼也一樣的可以遠離煩惱欲呢?要知道,繫縛生死的根源是愛(不單是淫欲),而出離煩惱,解脫的主力是智慧。在家佛弟子,一期的精勤修持,暫離淫欲,可能達到見道悟入的地位。見道,只是斷除見行的煩惱,徹了法性;不再會犯重戒,如非法行淫等。而淫欲 [P381] 是愛行煩惱,見道的也還不能斷,所以初二果的在家聖者,淫欲還是可以現行的。以此徹悟法性的智慧,數數修習,以智化情,斷盡了欲界修惑,證不還果,才不會再以染污心行淫。不過生理關係,到究竟離一切欲的阿羅漢,還可能有「不淨」呢!

聲聞佛教,與大乘一樣的著重於出離煩惱欲,而不是專在事欲上節制、斷絕。所以,有比丘為了淫欲太強,自己將淫具割去了。佛嚴厲的呵責他:應該斷的(煩惱)不斷,不應該斷的倒斷了。我曾逢到自割淫具的出家人,受到許多人尊敬,其實是要不得。黃門與不男不女的,雖不能舉行欲事,而由於性生理的變態,性欲卻特別強,離欲是沒有可能的。佛制黃門等不許出家,原因就在此。又如離眷屬的「獨住」,有初學比丘,想到靜處去專修。佛勸他不要去,他還是去了。可是不久他又回來,原來內心的煩惱,動得厲害,環境的安靜,並無用處。這都可以看出,離欲決不是專在事欲上著力。又如釋尊在世,與比丘過著同樣的生活。他住樹下,也住高樓大廈;吃馬麥,也吃百味丸:穿糞掃衣,也穿價值巨萬 [P382] 的金鏤衣;獨處,也與千百比丘俱在一處。然而人人讚佛少欲知足,因為佛是究竟離欲的,一切隨緣而住,都是離欲的生活。所以離欲,並非離去資具或眷屬,雖然這些曾被稱為事欲(事實也是不能完全離去的)。以佛教通用的術語說,問題在「心能轉物,不為物轉」。從前,外道以目不見色,耳不聞聲為離欲(重定的,以事欲為欲的),佛要批評他。離了煩惱欲,境相還是照樣的境相,具有惑人的力量,而再不能擾動澄靜的慧心,不會再因之而起欲愛了,這就是離欲。

從上面的敘述中,可以看出佛法的重心,在乎以智化情而離煩惱欲。對於事欲,資具、眷屬、與男女欲,處理得並不相同。這當然是:聲聞佛教相當的重視事欲,而淫欲的染著力又最強的緣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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